C:\Documents and Settings\ssg\My Documents\100年05月26日交通事故夾\親遞道成汽車公司陳順全之書狀.doc
二○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星期一7:11:04 AM起寫、 擬於12\26(一)親自遞送
致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公司豐原分公司賴逸祥先生(04-252261025#223)、(案號:11z000646)\理賠部門承辦人:
副本:陳順全先生(駕駛OQ-9372號自小客車)、台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緯股楊曉惠法官(100聲小418號)
案由:為對貴旺旺友聯產險公司豐原分公司人員12\23約11:30通知本人夏興國領取「理賠支票」乙事,聲明與陳報如夏述事:(100年05月26日交通事故之第一審判決裁判主文之被訴人陳順全應給付的金額之12\18申請請予依據意外險的理賠程序先行支付或墊付,俟判決確定後作為扣抵之個案):
被害人:夏興國 華夏御乾 善御 天一 衡陽垕 歸璞 東方白
拙愚夏興國的聯絡方式與候教處如夏:
1..u r a n u s r e l e o @ g m a I l . c o m ( 即GOOGLE的電子郵件 )
2.台中縣后里鄉義里郵局第 7 4 號信箱
3.台中縣后里鄉甲后路 1 3 8 巷 8 之 1 6 號 T E L ( 0 4 ) 2 5 5 8 6 6 4 6 、 2 5 5 8 1 1 4 7 (請先預約聯絡安排,本人常常因個案救濟外出)
4.3G\GSM : ( 0 9 7 5 ) 0 5 4 4 7 4 (您我是是七四~~七月四日是母難日、亦為某個國家的國慶日,七月四日誕生日誌記)
(其他:引用附件之「夏興國」名片)
對造當事人:陳順全 任職(大雅區)道成汽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
428 台中市大雅區民生路三段155號 電話:04-25670575
聲明暨聲請救濟事項:
一、茲因 貴旺旺友聯產險公司豐原分公司人員12\23約11:30通知本人夏興國領取「理賠支票」乙事,應是 100年05月26日交通事故之第一審判決裁判主文之被訴人陳順全應給付的金額之12\18申請請予依據意外險的理賠程序先行支付或墊付,俟判決確定後作為扣抵之個案,獲致貴公司同意,本人亦於12\23下午以電傳電子郵件聲請將「聲請假執行事件」予以撤回在案,請查照!:
二、拙愚夏興國預計12\26(一)早上攜帶身份證\印章前來領取之。
感念貴公司准予支付第一審的賠償金,以12\23約11:30貴公司理賠人員電話告知之『理賠金額2萬5千多元』以節可知,本次理賠支票金額並未加計「自100年08\31起訴日至12\23日清償日期間之5%年息\約新台幣司百元」之法定利息,本人同意放棄此部分的法定利息。
感念貴公司准予支付第一審的賠償金,以12\23約11:30貴公司理賠人員電話告知之『理賠金額2萬5千多元』以節可知,本次理賠支票金額並未加計「自100年08\31起訴日至12\23日清償日期間之5%年息\約新台幣司百元」之法定利息,本人同意放棄此部分的法定利息。
至於第二審判決賠償金額若大於第一審判決金額者,其差額部分,請貴公司准將法定利息加計之(自100年08\31起訴日至…….系爭清償日期間之5%年息)。 同理,若是第二審判決賠償金額小於第一審判決金額者,本人溢領部分亦會加計5%法定年息返還貴公司之。
三、任何的交通事件都是很令人遺憾、意料之外的『意外』,通常會認為倒楣、劫數難逃….等情:大體而言,本件算是輕微的交通事件,(沒有人願意遇到這種事~~讓傷害降到最低、多方可以接受的方式對治與解決,應是最佳方案。)!
² 四、祈予惠予至禱! J U S T T I M E D O J U S T I C E !
仁人為我為人仁:君霖天下天霖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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