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1月14日 星期一

為申請:1 . 獨立戶夏興國「無收入戶資格」並製發相關證明;. 2 . 申請就拙愚\申請人夏興國之全民健康保險費、國民年金保險費以全額補助方式救濟救助個案:

C:\Documents and Settings\ssg\My Documents\基本人權卷\1001107日申請[無收入戶]資格\並請准為全民健保費及國民年金保險費全額公費補助.doc
二○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星期二1:52:30 PM起寫、   擬於1115(二)遞寄或親自申辦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 台中市政府后里區公所社會課:
副本:台中市政府社會局、內政部社會司、監察院人權不保不障不救不濟委員會

案由:為申請:1 . 獨立戶夏興國「無收入戶資格」並製發相關證明;. 2 . 申請就拙愚\申請人夏興國之全民健康保險費、國民年金保險費以全額補助方式救濟救助個案:

說明:
一、附件係拙愚夏興國因「1000526交通事故」開庭之便(豐原簡易庭緯股.100豐小418號),親自在中院公證人白慧姿公證認證之「冤獄劫難被害人夏興國的債務證明與聲明」認證書的影印本(100中院認008號\000894號);亦即,拙愚夏興國目前積欠的債務將近一千萬元(加計利息則是超過一千萬元債務)本人,亦有(豐原簡易庭緯股楊曉惠法官.100豐小418號)辦案需要所調取的夏興國財產狀況的資料,均是「無收入\無財產」,此係夏興國無資產\無收入\負債的不情陷狀,請准予本件申請個案救濟之:
1 . 獨立戶夏興國「無收入戶資格」並製發相關證明;.
2 . 申請就拙愚\申請人夏興國之全民健康保險費、國民年金保險費以全額補助方式救濟救助個案:

二、夏興國係獨立戶\個人戶,且因后里區公所及台中市政府社會局….均未予安排遷入戶籍或安置遊民方式為之,至於暫住后里家宅的原因係因雙訴~訴願與訴訟~個案太多,必須有固定助居所與送達處所。  亦即,管轄救濟機關\承辦公務員之后里區公所及台中市政府社會局
因上開情事的不作為等情在先,本件應以個人戶夏興國單一個人審查,不必附具雙親的戶籍謄本等資料,貴單位審核時亦不應列入審核,俾以符合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生存權\財產權之憲至法治本旨!
至於夏興國為獨立戶\個人戶係自990813(五)脫離冤獄狀態後,隨即於0816(一)在后里鄉戶政事務所申辦,目前的事實均未便,且因申辦戶籍謄本每張$20的高價,實在負擔不起;是此附件之夏興國個人戶戶籍謄本為影印本,夏興國證明該影印本與原本無異,請予查照並審辦本件個案之!

三、引用1107的個案書狀、10月間的各件書狀(關於社會救助個案救濟的各項所請救濟事項)及附件相關證據。
憲法第15條的人民生存權的保障係屬國家隊人民的生存照護義務,至少應做到:.禁止不足、2.禁止過度侵害的最低標準,更不能曲解為社會或家庭成員間的生存照護義務,必須辨析之!
查:內政部1001017日之台內社字第1000205663號函索檢送台中市政府社會局(管轄承辦單位為后里區公所社會課)的查訪方案,迄今亦是不救不濟吃案大公開的現在進行式。   如此的無公義無共和違憲時然面不情陷狀乃是「盜治國大盜橫行猖獗」,將弱勢人民的生存生活生命基本權視為「無物」、「NOTHING」,這是什麼盜理?!
國家~管轄公務機關\承辦公務員~對於弱勢人民應以 DO  MOST BEST   恪盡生存生活生命照護義務之本旨!

四、綜上,后里區公所、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應為拙愚夏興國尋覓適當的住居所;若是仍舊不做不為不救不助不救不濟,拙愚夏興國目前暫住后里家宅的原因業已前述在案,且因超過四位數的雙訴(訴願與訴訟)救濟案的送達處所等情,本人不能作「遊民」,是此,貴公務機關\承辦公務員辦理及審查本件社會救助申請救濟事項,應把「獨立戶夏興國」列為審查對象,不應將雙親大人的財產與資力收入列入審查之,以符合「周延」、「戶斥」原則。

五、關於:3 . 依據1000701日施行之新制社會救助法,將申請人\拙愚夏興國納入無收入\無財產之生活救住戶之列(引用:前開各項說明及相關附件。)
六、綜上,請准予本件所請各項救濟事項,以以解倒懸危扼之不情陷狀,達致國家對弱勢人民的生存照護與個案救濟義務之踐行!

七、                   JUST  TIME  DO  JUSTICE  !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台中市政府后里區公所社會課:
副本:台中市政府社會局、內政部社會司、監察院人權不保不障不救不濟委員會  公鑑:
引用狀文所揭示各附件

 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 1 0 0        1 1      15    

拙愚即是冤獄劫難後之被害人~~我活著控訴!    夏興國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二○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星期二2:16:26 PM  寫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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